楼主迷恋C.D的歌依我看因为一种新鲜感,以前没听过这种英伦式的R&B,乍一听感觉很好,听多了就没新鲜感了.对于我,听了多年美国式的R&B的歌迷,在2002年冬天第一次听了(born to do it)后,带来的绝不仅仅是新鲜感,而是一种震撼,那是一种黑人音乐的诗歌,这在以前是绝对无法想象的,在美国,黑人音乐,特别是R&B和灵乐,好的歌手基本都出自ghetto即所谓贫民窟,所以他们的音乐也自然的带着一直平民化色彩,即使他们的专辑多么的华丽,也掩饰不了平民化的feeling.而C.D的专辑在骨髓里就带有英国式的幽雅,从专辑空灵的旋律英式的节奏略微的电子音乐的痕迹给人的感觉也表露了它诗歌般的色彩.而他的第二个专辑则是纯美式的感觉,从演唱制作到节奏等等各方面都可见一斑,甚至有很浓hiphop味道.再说到他的新专辑,风格变的太大,我都不忍心听了,不知道他是在寻求风格变化还是怎么着,反正整张专辑几乎和R&B和hiphop无关了,变成了地道的欧式pop专辑,没有一点让我激动的元素,听pop我还不如去听罗南,去听boyzone的精选,真是浪费了好嗓子,浪费了我的期待,总之是惨不忍睹.
还是说前两个专辑,听着感觉最好的还是fill me in ,u know what ,7days,rewind,rise&fall,personnal等几首,另外必须提的是他未披露的如4times a lady等几首都相当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