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美籍歌手陶喆和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到江苏无锡演出的批复
08-06-02
文市函〔2008〕844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147号、1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新天地演艺中心邀请美籍歌手陶喆和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分别到无锡演出:
一、美籍歌手陶喆,于2008年6月15日到无锡市大众剧院演出;
二、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于2008年6月22日到无锡市江南大学文浩馆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江苏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美国、马来西亚使馆。
連結 :
http://www.ccnt.gov.cn/zwxx/xzxk/t20080602_547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