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喆服:别碰我们的《太平盛世》[说完就走]

改说的你自己心理都应该明白吧。。
PILL和JACKIE说的太精彩了!
我说的就一句话:楼主请你重新排版,这样看着很累。。

某些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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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觉得楼主是因为受了什么刺激 才说了这么多话的|||||||||||||
无奈了||||||||||||||||||||||||
CATHERINE 招谁惹谁了,会服、会歌招谁惹谁了,喆服招谁惹谁了|||||||||||||||||
陶陶愿意用别人的歌又怎么了!关别人什么事!难道自己心目中的创作型偶像唱了别人的歌就不行了?!还铁杆FANS那!配么!
另外,真是树大招风啊!
无聊的人
默默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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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家都是因为爱老大才走到一起的,干吗想这么复杂,就象老大说的,用最真诚的心,让爱变得简单!
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
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
得之    我幸
不得    我命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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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一些明确的问题就弄错了。
DAVID不是因为DEAN是喆服的才用他的歌!

大家不要生气啊,生气伤身,而又何必为一个小人而伤身体?
网红是非多啊。。
建议弄个【踩小人】牌儿袜子。。呵呵。。跟会服一块儿卖。

DEAN的努力,和喆服,被楼主贬的一文不值。
问你:你真正了解喆服么?你真正了解喆服的精神么?你了解DEAN么?

不了解请别随便说话!

[ Last edited by 仙行一步 on 2005-2-15 at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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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有5个以上的人支持我,已经很不错。也谢谢那些对我观点给予辩驳的人。如果世界上永远只有一种论点,那倒不正常了。

对于其他的,我只反问:我是意见不一样,可您是想辩驳话题,还是想攻击个人?就算您只顾我一无是处,可您对我的观点就不能说点什么吗?没错,我的意见似乎被人认为是“动了喆服”,所以才有人不再心平气和。还有那位说什么法律手段对付我的,美国总统布什都不打算起诉《华氏911》的导演,您倒是够新鲜的。

算了,刚才那些我收回。再次感谢支持我或者对我观点给予辩驳的人。你们在真正的谈论,而非吵架。包括感谢几位斑竹保持的耐心和冷静,很感谢。论坛也应该感谢保持正常心态的朋友。再说一个反对立场的话题至于让人的神经不冷静吗?那只能说是心态问题了。文革都过去几十年了,可有的习气却在相当一些人中延续,意见不合就是敌人?就要棍子伺候?即使现在陶迷越来越低龄化,我仍然相信相当一部分陶迷的品位,陶喆的音乐应该让人理性的。

再说直白点,我几乎忙得就没时间上网,就因为喜欢陶喆,所以才挤点空来此阐述观点。(当然观点是和大多数喆服会员不一致的),我希望您说出观点,我来上网就期待批评或者赞同的评论,批评或者赞同都一样,可费劲针对我有什么用,动摇我的观点了吗?如果是辩论会的话(这个比喻当然抬举你我所有人了),那些直接损我的发言应该得不了分吧?其实反驳是我想到的,避话题不谈直接冲我个人而来也想到了。上网我没怎么骂过人,但真的挨过骂,网络嘛真的很正常。人应该懂得怎么面对哪怕是偏激的反对论点,特别是我一直视为理性的陶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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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仙行一步 at 2005-2-15 14:55
家不要生气啊,生气伤身,而又何必为一个小人而伤身体?
网红是非多啊。。
建议弄个【踩小人】牌儿袜子。。呵呵。。跟会服一块儿卖。

DEAN的努力,和喆服,被楼主贬的一文不值。
问你:你真正了解喆服么?你真正了解喆服的精神么?你了解DEAN么?

不了解请别随便说话!...
一,生气?
谁生气了?

二,小人?
这个词太失败,实在有背论坛的“论”字。

三,你真正了解喆服的精神么?你了解DEAN么?
我只是个陶喆的支持者,了解这些干什么?
你所说的好象是喆服的支持者必须的。看您说得好象谁不了解这些有点说不过去,无地自容的感觉。我记得有人还在签名里写着“陶喆啊,你不了解喆服”。现在好了,他够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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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手段不是为了对付你,首先对付这个词,你就用错了
我们不会对付什么人,因为我们从来也没有这个意图

使用法律手段,只是为了消除你的某些话带来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正在扩散,你自己也晓得的,不是么。
如果说我们真的有做错了什么,我们愿意去弥补。但是事实上,你所谈到的问题,我真的只能这么回答你,不是受任何人的影响:
我们一直在为大家服务,我们要组织大家参与活动,这样的话我们需要社会的认可。
就比如上海倒记时演唱会,主办方是自己找到的我们,如果我们默默的默默的努力,不为自己包括为这里的大家做宣传的话,很多人那次只能守侯在电视机旁等待那场演出。
也比如我们做宣传,我记得中文网那边有朋友说,陶在北京签售的时候,主办方用护栏把大家分开,而我们的人站在前面,其他歌迷被拦在后边。
其实对于这点,我想说的是,不如让他们到北京联盟看看我们的计划书,看看我们所做的工作。为陶举办一个发片会是北京联盟很早就有了的想法,而且我们在去年10月的时候就已经和大世界音像、FAB的工作人员沟通过,并且递交了我们的计划书。发片确定后,我们也在四处想方设法的联系他们,并且希望能借此机会做捐款,为海啸地区的人们出力。虽然这件事情最终以另外一种形式结束,或者说由于EMI方面人手不够,不能参与我们的活动,而红十字方面也因为同样的原因不能参加,所以没有做成,改为了简单的为陶打气的一个歌迷间的互动活动。这些都是我们努力在做的,我们和北京、上海、台北的公司都进行了沟通,David也知道我们在为他做的这件事情。活动做下来了,我们没有任何单位的经济援助,所有的钱都是我们会员自己凑出来的,楼主又何已见得我们在做商业活动呢?我想我这点说的很明白了吧?
如果说我们需要钱,是的,我首先在这里就承认。我们现在每年的服务器的钱都是管理他们自己掏的,现在站内很多留言都需要被删除,不是我们很愿意的事情。空间是我们最头疼的问题。前段时间,我们的站流量每天达到6GB,而普通情况下只允许2GB,服务器商要求我们立即停止所有音频的在线播放,大家可以看到,几乎所有的播放都被暂停了。如果我们有钱,我们就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因此,我想说,如果我们真的需要用钱,也绝对是为这里的每个人服务的,如果说商业,我们最多也只能算是个非盈利性的,如果搞商业,为什么我们不像SHE的某个站那样,每人每年65元会费呢,或者像SAMMI的歌友会每年100多元,然后什么活动都没有呢?

我在此真心的希望,能让这个事件停止。虽然我晓得这已经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
楼主你也看到,我们并没有封掉你的ID或者怎么样,不是为了显示我们有多么的“宽容”,我们确实希望大家能真诚的面对我们。能更好的发展,我们为什么要原地不动呢?

[ Last edited by pill on 2005-2-16 at 2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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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三,你真正了解喆服的精神么?你了解DEAN么?
我只是个陶喆的支持者,了解这些干什么?
你所说的好象是喆服的支持者必须的。看您说得好象谁不了解这些有点说不过去,无地自容的感觉。我记得有人还在签名里写着“陶喆啊,你不了解喆服”。现在好了,他够了解了吧。
既然你不像某些好像幸灾乐祸的人那样的态度,我想,作为喆服的一员,我真的很感谢你,因为不管你的观点对不对,你至少是在关心这个家,可能有一些误会而产生的不好的一些苗头你及时的为我们指了出来。所以我在这里也很诚恳的很你讲。
         对于我引用的你的这句话,我想我是很不明白的,既然你说你不需要了解这些,也就是说你并不了解喆服,不了解dean,那你为什么又在文章中有那样一种好像是陶喆对喆服的施舍才收录dean的作品等等一些不太正确的认识。我想如果陶喆是这样的,为了向一个歌迷会施舍某种东西而破例收录一首他人的作品,那你还会喜欢陶喆吗?dean的作品得到陶喆的认可,我想每一位不止是喆服的朋友,应该说是dean的朋友都应该为他感到高兴,其实dean被陶喆签下的事情我们都很早就知道了,如果喆服真的要为这件事情很骄傲或者拿他作为网站的某种宣传手段,那早做了,还用等陶喆自己讲吗?
          再者如果陶喆没说catherine的作者是喆服的成员,我想很多人(当然这不是一个指定的群体)也就不会有这么的想法了吧。或者有人会说,dean错就错在是喆服的会员,我想。。大家谁都没错。dean的音乐得到认可是他自己的努力,至于陶喆是从喆服这个渠道来认识dean我想这正好印证了陶喆对歌迷对真正作音乐的人足够的重视,作为陶喆的歌迷或者作为一个热爱音乐的人应该感到高兴吧,不是吗:)

[ Last edited by Shaity on 2005-2-16 at 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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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也要回复shaity那点所提到的问题

“陶喆啊,你不了解喆服。”这句话,我很清楚是谁写的,我自己也这么写过。因为当时陶要成立官网的时候,就是写给大家的第四封信,你可以看看大家的回复,尤其是像我们这些老成员。
我们一直以为陶开官网,我们就会少很多人,我们这里就不会那么热闹,这个我们的家就会被拆散。我们出于自己的想法去面对陶开官网的行动。但是当他的网站开放了,也是我们看到很多可爱的朋友对我们依旧的支持,那些话就消除了。我想楼主是否可以理解我们呢?因为他之前曾对我们说过很多次,喆服的每个人给他的支持是多么多么的重要,我以为他会不要我们了……

以上全部是我那段时间的想法,那段时间很多人也都在劝我们,事实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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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这里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就当我 顽固不化好了,人重要的是提醒别人,说服自己。
我也已经提醒一些觉得受到影响的歌迷。您也已经提醒我了,说服自己就是我们各自的事情。
我说的话已经说完了。说服我不必要我看没有,我不值得大家下工夫说服。我该忙了,说实在的,我忙得几乎没时间听音乐了。

最后再对能够讨论的朋友说声谢谢,你们的话不管我是否接受,我都很珍惜。
对于生气的朋友,说声对不起。我是学画的,对于名家的画向来很崇拜,假如能得到,只会用镜框框起来,而不会在上面添上几笔。我只能说做音乐的人对音乐偶像的态度我不清楚。正如我前面所说,70年代的人和80年代的人,音乐与绘画,陶迷与陶迷,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着意识上的不同。观点不可能是统一的,如果太过统一,那就并存在盲目。一个话题,如果能引发讨论,那很好,也很自然。如果引起不愉快,那有一方还是走的好。这个话题我不想在这里继续了。我仍然会保持我的观点,以及语言的严谨。

[ Last edited by 菜市街 on 2005-2-17 at 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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