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姑娘(乐知的音乐散文)
追忆最好的时光之
小镇姑娘
如果我是一个擅长说故事的人,但愿我能把这个故事完整的告诉你,但愿。
如果这可以叫做一个故事,也许我能够讲述得委婉动听些。
如果我能确定它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在写作的时候,我可能就不会有那么些疑惑,也不会那么坦然,坦坦然。
如果我知道它从什么时候开始到哪里结束,我大概不会有那么强烈的记叙的渴望。写一写,想一想,模糊的细节好象清楚了些,确定的情节倒又不敢肯定了。我喜欢这种未知的状态,因为我也不知道下一刻,有哪些文字会自己蹦出来。不知道,有些紧张,有些期待。
我是突然想起这件事的,它一直住在我的记忆里,也许一直就在我的眼前,也许在某个无所事事的下午,我就快要想起它来了。可是,我一直没有。直到,直到今天晚上。我看书,听音乐,陶喆已经唱到了《小镇姑娘》,窗外的桂花香轻轻地飘了进来,故事,太久太久以前的记忆突然就在脑子里铺开来了,我甚至怀疑这是不是记忆。由音乐和气息编造的幻觉,我只能说也许。
长的街,短的巷,热闹的市场,黑白美人照,孤独老头,一树桂花,一头恶犬。
有时,我几乎已经忘了我是在沉默的小镇长大的,害羞的小孩,爷爷奶奶带大的小孩。
一条很长很长的街道,有面朝大街的屋子,有藏在背后的院子。每个清晨从收夜香嗖水的敲门声中开始,我们起床,拿开木板门,蹲在街边漱口,蓬头垢面地跟邻居打招呼。空气里开始弥漫蒸馒头、甜花卷、芝麻包的味道,我和表姐趴在自家的灶台上,巴巴地望着腾腾冒白烟的蒸笼。一个小孩,单纯,没有见识,以为清晨的这一刻,就是幸福生活的开始。
我们常常会自做主张地定义幸福,推翻,再重新规划设想。我现在想着一间均价6000的单身公寓,一辆小小的兰色标致206,更加体面的工作,可以赖床的上午,值得等待的夜归人。然而,在那个,也许是属于我的童年的清晨,幸福似乎意味着分到更多馅料的豆沙包,偷拿卖嗖水得的钢蹦,买一只两毛钱的薄荷冰棍。每一个人都曾经如此理解幸福,只是,我忘了,你也忘了。我突然间想起的,是所幸,还是不幸。
那个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小孩,有一个最喜欢的朋友,我叫他小叔叔。他就住在隔壁,有一家小小的照相馆,一张小小的柜台,透明玻璃下面放了各种各样的照片。黑白的,一寸,两寸,五寸。我喜欢趴在柜台上看里面的每一张脸。长头发的,留胡须的,长了皱纹的,笑着的,戴大红花的。但大多数时候,我只看女孩儿的照片。她们头发的式样,发卡的形状,穿了大花的裙子还是素净衬衫。我认出其中一个是对面梅梅的大姐,还有一个戴珍珠项链的是街头的阿姨,成天抹香水的阿姨。我也想在照相馆放一张自己的照片,戴着我最心爱的蝴蝶发带的照片,嘴角的弧度跟挂历上的女明星一样的照片。不要被压在玻璃底下,要挂在柜台后面的白墙上。被放大到几十寸,用相框裱起来,挂在白墙上。
只是一个小小的梦想而已,我以为,白墙正中间的,用白色相框裱起来的那张照片,是不可取代的。
就是那张照片,黑白的照片,包含了太多的意义,以至与成为一种象征,一个可以代表和证明时间的意想。
漂亮女子,这条街上最好看的女子,可能是镇上最美丽的女子。大眼睛,长发蓬松。不是浅浅的吟吟笑容,是把整排牙齿都露出来,豪不隐藏的笑容。一件穿得很低的牛仔衣,故意露出左边的肩膀,挺豪爽的香艳。我以为她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人。
我试图从那些过往的人群中找出她来,就像找梅梅的姐姐一样容易。没有,只一眼就看出,她并不在他们中间。
小叔叔有些怅然地说,她走了,考上大学,去省城念书了。以前她就住在街后面的院子里。小时侯,他们在一起爬过树,抓蝌蚪,游泳,他们甚至说过几句话,她几乎可以算是他的一个朋友了。
关于这一段,小叔叔也记不太清楚了,或许是我记不太清楚了。
记忆在某些时候,会自动撰改情节。在小叔叔的记忆中,他们有过几次交谈,甚至是相当深刻的,持续了一段时间的交谈。我以为那是他一相情愿。在我的记忆中,小叔叔对我说了类似的话,我非常不确切地记得,他说了这些话。也许有了这些话,这几个场景,记忆会显得更真实。这不只是一个故事。
于是,那个好看的女子,是住在街巷小院里,小叔叔的朋友,我的邻居,我们都认识或者可能会认识的小镇姑娘,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父母过世,或者父母远行。
她在小镇上住满十八年,模样俊俏,伶俐聪明。和镇上所有的年轻人一样,她喜欢听流行歌曲,喜欢收集电影海报,心很大,装了很多梦想。在其他人还在为见世面困绕的时候,她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执行囊义无反顾离开。走的那天,站台上到处都是送行的亲人和朋友。他们叮咛嘱咐,也有哪家的大婶儿因为失了相中的好媳妇儿扼腕叹息。她收下礼物和祝福,倔强地擦眼泪,不知为何会掉眼泪。火车的汽笛鸣起来,她松开爷爷的手,是否对拄拐杖的老人说:“请你一定等着我,接你到城里一起住。”在火车缓缓启动的时候,她的目光在人群里张望,是否在寻找一个背影,一个眼神,一个有些许留恋的人,或者一段还没有来得及开始的爱情。
谁也不知道,那个有着花样容貌的年轻女子,在转身的刹那,想的是什么。陌生的城市,未知的生活,平淡的过往,或者只是,在下晚自习回家时,对着满天星星许下的愿望。
她回来过,拍了一张明星一样的照片。她离开了,我在人群里找不到她。她不会是隐没在大街上普通眉眼的女子。讲诉故事和聆听故事的人都这样以为,而她自己,大概早已明了。
我的童年,或者是她的童年,在小镇的街巷里撒丫子疯跑。在微风吹进桂花香的晚上,我曾经仔细地聆听,聆听那么多年以前的声音,欢笑和呼喊的声音,想要从那些声音中找到幸福的蛛丝马迹。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努力地回忆已经破碎的片段,却只有微笑的脸,说谎的样子,哭泣的眼泪,遗失的声音。住在将醒未醒的梦里面的我,开始想念种在门前大树底下的时间囊,而你,是否记得里面有哪些文字和信物?
我一次也没有见过她,我们的小镇时光没有交错的时刻。
在捉迷藏的时候,我曾经躲进她的院子,在她家的屋檐下逗留玩耍。院子中间的桂花树下,永远坐着一个老人,闭着眼睛,表情淡然,或许做着美梦吧。只有在我被伙伴找到发出尖叫声时,他才睁开眼睛微笑着看我一眼。一只也许同样老迈的大黄犬静静地蹲在旁边,但会在我们吵闹不休时突然狂吠起来,好象要誓死捍卫午后的宁静。
我跟老人素不讲话,可是我肯定地认为,他就是那个柱着拐杖送行的爷爷。那棵桂花树也许是她亲手种下的,当年,他把她举过头顶,她笑声朗朗。这个迟暮的老人,是坐在桂花树下等待吗?等待一封信,一个问候,一个归来的承诺。她走了好些年,又过了好些年,他还在那里打一个午后的小盹儿吗?也许,就在美梦中,永远地睡去。
我离开小镇多少年?十五年,还是十年?我以为,那个破败的小地方,我永远也不会想念。我也是搭火车走的,有好多朋友来送行。他们看起来都很悲伤,也许都很羡慕。我很高兴,却不知为何要掉眼泪。柱拐杖的爷爷奶奶都已不在,我了无牵挂。我知道,可能我永远都不会再回来。我要去一个房子更高,汽车更多,有抽水马桶有自动扶梯和旋转木马的地方,我要好好念书,考大学,当大经理,赚很多钱。也许我是过于激动才热泪盈眶。
火车缓慢启动的那一刹那,我转过身,把头放在妈妈怀里。我不知道在这一刻,我该想念谁,小叔叔,梅梅,还是桂花树下的老爷爷?
事实上,我几乎已经全忘了,如果不是这首歌,这些气味,这些心情,我根本不会想起他们来。
我不是喜欢沉湎于过往的人。这一点,也许跟她很相象,跟你也很相象。是不愿意回首,还是不敢回首?是已经忘记,还是害怕想起?或者只是记忆被封埋在琐碎又忙碌的假象里。我迷恋前方,迷恋着一些理想和寄托,有时候会感觉沮丧,有时候又觉得希望尚存。总是在寻找,却似乎永远也得不到想要的生活。跟那个在院子里捉迷藏的小朋友相比,我有些好高鹜远有些贪得无厌。这个改变是从哪里开始的呢?是从火车起行的刹那,还是走进陌生的教室的瞬间?
走进陌生教室的瞬间。我留短发,戴眼镜,穿大一号的校服,裙子里面是两条竹竿似的细腿。我说小镇的方言,有人偷笑。我红着脸走到我的位子坐下来,看了看周围跟我穿一样衣服的人,迫切地希望自己赶快加入他们。我要学那种嗲嗲的口音,于是捏着嗓子发扁扁的梅花音;我把电影海报上的大明星的名字像背公式一样背下来,以便在参与讨论的时候可以如数家珍;我去青年路买牛仔外套和白板鞋,替换奶奶织的大红毛衣;我借琼瑶阿姨和金庸爷爷的小说来看,觉得自己有了点小情调小侠气;我去老卖吃汉堡包,惊讶于它的美味,之后也学会了一边咀嚼一边皱眉头用英文说:“junk food.”
一点点的时间,一点点的耳濡目染,一点点的熏陶;慢慢地忘却,慢慢地习惯,慢慢地依赖。有强烈求知欲的小姑娘渐渐融入到新的生活,乐此不彼。我闻到身体里潮湿的泥土气息慢慢淡去。我知道城市在包容我,也许是我接纳了它。
我接受了最积极的教育,树立远大的理想,也为在城市里安身立命,安逸而舒适地安身立命而努力奋斗。要当大经理,买大房子,跟喜欢的人结婚,赚足够环游世界的大钱。这是我,也是你眼前所见的,心里所想的,现在、曾经、将来所想的。我们有很多计划尚未完成,或许永远不会,不会停止忙碌,停止要求。
我常常陷入自己的命题中,迷茫、困惑,不知何解。
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身无分文且安分守己;一个喜欢自己的人,荷包满满有妻儿子女;一个还未出现的人,情投意合事业有成。厮守,转身,还是选择等待。
一份普通但收入尚可的工作,一个看起来有些遥远的理想和事业,现实些还是把目光放长远。
是和不是,早和晚,先和后,轻和重,黑和白,去和留,快和慢,爱和恨。需要权衡和需要做出决定的,小镇生活没有教过我,我以为离开之后可以学会,事实上,我没有,生活根本没有教会我。
而照片上的姑娘,生活得跟我一样乱七八糟还是有条有理?
我乐意去猜想她的生活,就想当年喜欢探听她的过去一样。
她顺利毕业。四年时间出落得落落大方。她讲一口温软的南方普通话,流利的英文。她在航空公司上班,穿一身水蓝的制服,笑容有所收敛。她飞来飞去,忙碌而充实。只有在飞机偶尔从小镇上空经过的时候,她才会想起她的家乡和唯一的亲人。
她细心照顾一个发高烧的头等舱客人,后来,他变成了她的男朋友,再后来,他向她求婚,他们在航空港买了大房子,有四间大卧室。她想,可以去接爷爷了。她回去,正好赶上老人的葬礼。她痛哭,不是默默地沮泣,而是号啕大哭,当着众人的面,哭倒在墓前。她用一个小瓶子装了墓前的湿土,用红色的绒布封起来,小心地放进LV的包包里。我猜,这个动作的意思是,她再也不会回来。
临走,她去看望以前的每一个老朋友。看望以前曾经偷偷牵过手,忍痛放她离开的小男朋友。也许是我的小叔叔,我非常强烈地希望,那个她曾经牵挂的人,是我的小叔叔。她要他拿走墙上的那张照片,就像从来没有挂起过一样。他们坐在河堤上,天色很晚了,她把头放在他的肩膀上。当年,她曾经想象过这副肩膀,靠上去应该感觉很宽厚很温暖。是什么时候,宽厚的肩膀变单薄了,还是心变重了?
她结婚生子,生活幸福。我希望这是她的故事,或许应该有一个更好的版本,一个相当美满的结局才配得上如此这般容貌气度。
我的生活没有结束,一切乱七八糟。我仍然是大街上普通眉眼的女子。有一个相处多年的男友,一笔小小的存款,一份不喜欢的工作。最近,对于爱情我渐渐失去耐心,他是不是我想要的那个人,因才华横溢而前景光明;要积攒多久的时间,我的单身公寓和小小的标致206才能兑现;要鼓起多大的勇气,才能从安逸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让理想继续。我有些烦闷,也有些无奈。让自己变的麻木才是幸运吗?我感觉到那些敏感的触觉,那些纯真的心愿正慢慢从我的身体中剥离开来,我不再是那个稚嫩的小孩子,我已经是成年人,彻底的完全的成年人,丑陋的成年人。
幸好,我还有一架好书,有David的音乐,有没有太多人看到的文字。还有,一些偶尔会从记忆的裂缝中流淌出来的久远的记忆,或许只是是臆造的故事。我乐意把它讲给你听,讲给所有的人听,也许,她就在你们中间,她是你,也是我。
我的心里住了这样一个小镇,不要问它在什么地方。它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在每个人的过去。它是我们最早看到的世界,也是我们最早抛弃的港湾。我们似乎从未停止漂泊,我们其实都一样。从一个小地方到一个大地方,从一个大地方到一个更远的地方。我们以为正在追逐的是最初的梦想,其实它一直停留在最开始的地方。也许有一天,我会想停下来,或者往回走,但是小女孩趴在灶台上等豆沙包的画面,早已变成泛黄的黑白照片,跟随记忆的脚步,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