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以下是引用爱吃柳丁在2003-7-4 14:30:08的发言:
楼主爷爷,你不是语文不及格吗,文章写得不错啊!!~~~~
歌手嘛,既然要出道,就有他存在的意义,不过"爱一个人就要专一,就是为捍卫他的尊严而牺牲自己的尊严".既然我们爱陶陶,就要打击一切与他格格不入的东西,包括商业化和对他音乐的亵渎,这往往使我和喆迷很矛盾.好像周杰伦就不应该和陶喆同时存在,"既生谕何生亮?",以我的观点,爱陶陶就不应该三心二意,理所当然,周杰伦就应该受打击~~~毕竟,陶陶在我们心目中是完美的,即使他在感情方面显得很不专注(纯属个人观点).
安东尼哥哥写得很好,不管是偶像歌手还是商业歌手还是创作什么什么的,我们都应该学会接纳,我想我以后可能不会在骂周杰伦是猪了,虽说我依旧认为他和陶陶有差距,但是毕竟他也有优点,况且陶陶也当他是朋友,作为他的FANS,就应该尊重他尊重的东西,爱他爱的事物,包括JAY~~~~~
谢谢楼主哥哥,antony![](images/smilies/default/em2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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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JAY迷,当然也很欣赏陶喆。我看了你的几个帖子,我觉得你的想法太偏激了!真的,我想DAVE也不希望看见你们这样吧~~希望你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