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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7-11-23/ 陶喆状告《壹周刊》加重诽谤 怒斥不实报道. [打印本页]

作者: 曦~    时间: 2007-11-23 09:25     标题: 2007-11-23/ 陶喆状告《壹周刊》加重诽谤 怒斥不实报道.

台湾士林地检署昨日(11月22日)完成对歌星陶喆控告台湾《壹周刊》妨害名誉案的侦查,认为台湾《壹周刊》报道不实,将负责实际编务的《壹周刊》副总编辑宋筱玲以加重诽谤罪提出起诉。  

  去年9月27日出版的台湾《壹周刊》,以封面标题《女友晾在家,陶劈腿白歆惠》,指称歌手陶喆置女友不顾,反而与名模白歆惠及AKEMI(香月明美),多次相约出游。陶喆认为台湾《壹周刊》的报道不实,早前控告台湾《壹周刊》总编辑裴伟、副总编辑宋筱玲涉嫌妨害名誉。  

  检察官根据白歆惠及AKEMI的证词,两人一致否认台湾《壹周刊》报道的内容,均表示,陶喆没追求过她们。而AKEMI甚至否认曾与陶喆共同出入夜店。检方因此认定台湾《壹周刊》的不实报道涉嫌诽谤陶名誉,情节重大,因此将宋以加重诽谤罪提出起诉。  

  至于台湾《壹周刊》总编辑裴伟,则因未实际负责参与《壹周刊》的制作,只负责公司营运规划,因此获不起诉处分。而撰文的记者则因已离职,因此未予诉究。 
作者: ahying    时间: 2007-11-23 10:19

这本杂志的报到全部都是没有内容的,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买来看?
作者: 喆之旋律    时间: 2007-11-23 10:33

因为脑残很多,不脑残、狐狸心态的人也很多
作者: 二巾    时间: 2007-11-23 11:48

这些杂志都是无良杂志!!!
作者: justyoyo    时间: 2007-11-23 12:18

老大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作者: snail18    时间: 2007-11-23 15:10

這些雜誌就是沒新聞找新聞!!
作者: 十月一号    时间: 2007-11-23 16:01

写那些报道的人很变态,而看那些不属实报道的人就是变态+变态
作者: 春笑    时间: 2007-11-23 16:44

好象曾经看到过此报道,当时就和朋友说~~~~这绝对是无中生有的东西!!!
老大做的好!!!!!!
作者: 乱步    时间: 2007-11-23 18:20

对这些无聊的杂志的内容不削一故的......
作者: melody_曾经    时间: 2007-11-23 19:44

支持老大,老大做的好!!!!!
作者: hermione0419    时间: 2007-11-23 20:14

支持DT..
对他们就是不能太客气了.
作者: music娃娃    时间: 2007-11-23 21:17

老大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最瞧不起这些人,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老大大意了啊~真是防不胜防~
作者: 陈思柳    时间: 2007-11-23 21:38

引用:
原帖由 justyoyo 于 2007-11-23 12:18 发表
老大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哈哈
确实的说@!
作者: 苏三爱小陶    时间: 2007-11-23 21:38

变态杂志
作者: infinityzjc    时间: 2007-11-25 14:08

香港壹周刊本来就是这样的垃圾周刊啊~
作者: Islyzz    时间: 2007-11-25 14:11

就是应该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GIVE THEM SOME COLOUR SEE SEE!
作者: love_zee    时间: 2007-11-25 15:18

榜样的力量…………
作者: xiezhiyun    时间: 2007-11-27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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