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07-11-23/ 陶喆状告《壹周刊》加重诽谤 怒斥不实报道.
[打印本页]
作者:
曦~
时间:
2007-11-23 09:25
标题:
2007-11-23/ 陶喆状告《壹周刊》加重诽谤 怒斥不实报道.
台湾士林地检署昨日(11月22日)完成对歌星陶喆控告台湾《壹周刊》妨害名誉案的侦查,认为台湾《壹周刊》报道不实,将负责实际编务的《壹周刊》副总编辑宋筱玲以加重诽谤罪提出起诉。
去年9月27日出版的台湾《壹周刊》,以封面标题《女友晾在家,陶劈腿白歆惠》,指称歌手陶喆置女友不顾,反而与名模白歆惠及AKEMI(香月明美),多次相约出游。陶喆认为台湾《壹周刊》的报道不实,早前控告台湾《壹周刊》总编辑裴伟、副总编辑宋筱玲涉嫌妨害名誉。
检察官根据白歆惠及AKEMI的证词,两人一致否认台湾《壹周刊》报道的内容,均表示,陶喆没追求过她们。而AKEMI甚至否认曾与陶喆共同出入夜店。检方因此认定台湾《壹周刊》的不实报道涉嫌诽谤陶名誉,情节重大,因此将宋以加重诽谤罪提出起诉。
至于台湾《壹周刊》总编辑裴伟,则因未实际负责参与《壹周刊》的制作,只负责公司营运规划,因此获不起诉处分。而撰文的记者则因已离职,因此未予诉究。
作者:
ahying
时间:
2007-11-23 10:19
这本杂志的报到全部都是没有内容的,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买来看?
作者:
喆之旋律
时间:
2007-11-23 10:33
因为脑残很多,不脑残、狐狸心态的人也很多
作者:
二巾
时间:
2007-11-23 11:48
这些杂志都是无良杂志!!!
作者:
justyoyo
时间:
2007-11-23 12:18
老大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作者:
snail18
时间:
2007-11-23 15:10
這些雜誌就是沒新聞找新聞!!
作者:
十月一号
时间:
2007-11-23 16:01
写那些报道的人很变态,而看那些不属实报道的人就是变态+变态
作者:
春笑
时间:
2007-11-23 16:44
好象曾经看到过此报道,当时就和朋友说~~~~这绝对是无中生有的东西!!!
老大做的好!!!!!!
作者:
乱步
时间:
2007-11-23 18:20
对这些无聊的杂志的内容不削一故的......
作者:
melody_曾经
时间:
2007-11-23 19:44
支持老大,老大做的好!!!!!
作者:
hermione0419
时间:
2007-11-23 20:14
支持DT..
对他们就是不能太客气了.
作者:
music娃娃
时间:
2007-11-23 21:17
老大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最瞧不起这些人,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老大大意了啊~真是防不胜防~
作者:
陈思柳
时间:
2007-11-23 21:38
引用:
原帖由
justyoyo
于 2007-11-23 12:18 发表
老大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哈哈
确实的说@!
作者:
苏三爱小陶
时间:
2007-11-23 21:38
变态杂志
作者:
infinityzjc
时间:
2007-11-25 14:08
香港壹周刊本来就是这样的垃圾周刊啊~
作者:
Islyzz
时间:
2007-11-25 14:11
就是应该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GIVE THEM SOME COLOUR SEE SEE!
作者:
love_zee
时间:
2007-11-25 15:18
榜样的力量…………
作者:
xiezhiyun
时间:
2007-11-27 17:44
.............................................
欢迎光临 ::喆服-陶喆歌迷会:: (http://davidcn.club/)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