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趁着专辑发出来前先和大家再强调一下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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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ll
时间:
2006-7-19 15:38
标题:
趁着专辑发出来前先和大家再强调一下讨论的问题
专辑还有一小段时间就要正式和大家见面了,今天很多朋友已经听到了《忘不了》。
我大概看了下大家的留言,呵呵,和我想的基本相似。
2005年的1月因为《太平盛世》的发行,引起了很多朋友的关注,并且都持有自己的观点。这个版成为了那个晚冬初春最火热的地方,持正反意见的朋友互不相让。后来似乎变成了“爱陶喆”和“不爱陶喆”之争,很多很想发表自己想法的朋友最终都离我们而去。
为了这个夏天,希望大家在发帖时务必要遵守以下内容:
+ 本版只谈论音乐,谢绝与音乐无关的内容(比如造型等)
+ 请勿与其他艺人做比较,这是我们的老规矩
+ 假设有其他艺人与David合作,同样需要获得大家的尊重
+ 严禁针对个人发泄情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并且表达出来,才是真正的听者。
作者:
scintilla
时间:
2006-7-19 16:01
严重支持,请大家言之有物。
喜欢不喜欢等等都没关系,只要你用心表达。
但请互相注意措辞和情绪,请一定不要相互攻击等等!!
作者:
HUDIE
时间:
2006-7-19 16:17
老了,战争真的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不过音乐本来就是感性的嘛,所以有任何看法都是很正常的,只是要表达出来的话,请保持这里干净整洁
作者:
于轩
时间:
2006-7-19 16:23
还不错吧 整体感觉节奏很好 但没想象中那么好 更关注专集发行
作者:
绝世魔法
时间:
2006-7-19 17:25
支持~~~~顶了..............其他就不多说了,用实际行动来表示吧..........
作者:
一刀
时间:
2006-7-19 17:31
不光发帖,还有回帖
不要人家一说这个不好听就说人家怎样怎样。。。
摆事实讲道理说理解,这样的氛围不错的
作者:
sbdw
时间:
2006-7-19 17:37
“忘不了”节奏和唱法上好像是有些改变
作者:
黛石
时间:
2006-7-19 17:44
相信老大,相信喆服
Love&Peace
作者:
Ada
时间:
2006-7-19 18:33
恩,对
能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又能在言辞上尊重别人的是最重要滴!
作者:
zhuming0617
时间:
2006-7-19 18:38
忘不了的rap接受不了,或许我的年纪大了....
作者:
着了灯的猫
时间:
2006-7-19 19:28
估计这次新专辑的争执会蛮厉害的
拭目以待新专辑的其他歌曲
作者:
十月一号
时间:
2006-7-19 19:30
这个建议真的很不错,遵循是应该的
作者:
guodingyi
时间:
2006-7-19 19:53
不错啊,但是我坚决反对有广告歌的出现,我估计出现的话,我们再说多的好话,评论也是很差的
作者:
DavidXujojo
时间:
2006-7-19 20:31
David再次给大家带来新的感觉,还有什么好说的.顶了
作者:
melody_曾经
时间:
2006-7-19 21:15
支持支持^^^!!!
作者:
cider潇
时间:
2006-7-19 21:20
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想法,只要真心喜欢david的音乐就好
作者:
ASION
时间:
2006-7-19 21:27
[em00][em00][em00]
只谈论音乐
作者:
_.流沙._
时间:
2006-7-20 09:24
PILL 顶你
一定 一定
作者:
大家同一货色
时间:
2006-7-20 14:15
要有礼貌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如果忍不住 那就骂人不要带脏字
作者:
annacoll
时间:
2006-7-20 16:39
我很期待新专辑,非常!
忘不了,必然引起新的争议,可是有什么关系,他就是DAVID
作者:
微微Angel
时间:
2006-7-20 16:44
我都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一会忘不了彩玲,预售完整版,台湾歌迷幸福……还有模仿类似之说,新专辑要发怎么一点风声也没有
郁闷!
太美丽``
不了情
晕了!
作者:
林肯素描
时间:
2006-7-20 17:02
同意同意~ 打算好好写一写
作者:
wuyanlin
时间:
2006-7-21 14:08
这才能让社会良性发展啊!!!!!!!!!!!!!!
嘿嘿!
作者:
taozhe520
时间:
2006-7-21 14:11
这首与其他翻唱的几首比~~比较好!!!!!
很有惊喜可言!!
作者:
rasberry
时间:
2006-7-21 20:42
that's right~
作者:
淘米
时间:
2006-7-24 15:04
嗯!这样才会更有秩序马!
作者:
liyixuan31
时间:
2006-7-30 14:16
说写什么哦,我怎么都看不懂哦~~~~我会一直支持DAVID,完整的DAVID
作者:
峰唇DTzErO
时间:
2006-7-30 17:35
句句是金,铭记在心~~~~~~~~~~~~!!
作者:
騫!筆
时间:
2006-7-31 13:30
客观点就对了
慢慢来吧
作者:
ellie
时间:
2006-8-1 17:19
强烈支持楼主!
尤其是这点,“假设有其他艺人与David合作,同样需要获得大家的尊重”,看到有的人不喜欢JOLIN就骂得很难听,很不开心~
作者:
xiaoyue520y
时间:
2006-8-2 20:42
爱他 就要相信他~~
作者:
傻兔子
时间:
2006-8-3 12:26
觉得还不错,虽然有了不同的风格,但是变化的老大也是好的,造型的话,期待下个会更好
欢迎光临 ::喆服-陶喆歌迷会:: (http://davidcn.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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