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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趁着专辑发出来前先和大家再强调一下讨论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pill    时间: 2006-7-19 15:38     标题: 趁着专辑发出来前先和大家再强调一下讨论的问题

专辑还有一小段时间就要正式和大家见面了,今天很多朋友已经听到了《忘不了》。
我大概看了下大家的留言,呵呵,和我想的基本相似。

2005年的1月因为《太平盛世》的发行,引起了很多朋友的关注,并且都持有自己的观点。这个版成为了那个晚冬初春最火热的地方,持正反意见的朋友互不相让。后来似乎变成了“爱陶喆”和“不爱陶喆”之争,很多很想发表自己想法的朋友最终都离我们而去。

为了这个夏天,希望大家在发帖时务必要遵守以下内容:

+ 本版只谈论音乐,谢绝与音乐无关的内容(比如造型等)
+ 请勿与其他艺人做比较,这是我们的老规矩
+ 假设有其他艺人与David合作,同样需要获得大家的尊重
+ 严禁针对个人发泄情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并且表达出来,才是真正的听者。
作者: scintilla    时间: 2006-7-19 16:01

严重支持,请大家言之有物。

喜欢不喜欢等等都没关系,只要你用心表达。

但请互相注意措辞和情绪,请一定不要相互攻击等等!!
作者: HUDIE    时间: 2006-7-19 16:17

老了,战争真的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不过音乐本来就是感性的嘛,所以有任何看法都是很正常的,只是要表达出来的话,请保持这里干净整洁
作者: 于轩    时间: 2006-7-19 16:23

还不错吧 整体感觉节奏很好 但没想象中那么好 更关注专集发行
作者: 绝世魔法    时间: 2006-7-19 17:25

支持~~~~顶了..............其他就不多说了,用实际行动来表示吧..........
作者: 一刀    时间: 2006-7-19 17:31

不光发帖,还有回帖
不要人家一说这个不好听就说人家怎样怎样。。。
摆事实讲道理说理解,这样的氛围不错的
作者: sbdw    时间: 2006-7-19 17:37

“忘不了”节奏和唱法上好像是有些改变
作者: 黛石    时间: 2006-7-19 17:44

相信老大,相信喆服
Love&Peace
作者: Ada    时间: 2006-7-19 18:33

恩,对
能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又能在言辞上尊重别人的是最重要滴!
作者: zhuming0617    时间: 2006-7-19 18:38

忘不了的rap接受不了,或许我的年纪大了....
作者: 着了灯的猫    时间: 2006-7-19 19:28

估计这次新专辑的争执会蛮厉害的
拭目以待新专辑的其他歌曲
作者: 十月一号    时间: 2006-7-19 19:30

这个建议真的很不错,遵循是应该的
作者: guodingyi    时间: 2006-7-19 19:53

不错啊,但是我坚决反对有广告歌的出现,我估计出现的话,我们再说多的好话,评论也是很差的
作者: DavidXujojo    时间: 2006-7-19 20:31

David再次给大家带来新的感觉,还有什么好说的.顶了
作者: melody_曾经    时间: 2006-7-19 21:15

支持支持^^^!!!
作者: cider潇    时间: 2006-7-19 21:20

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想法,只要真心喜欢david的音乐就好
作者: ASION    时间: 2006-7-19 21:27

[em00][em00][em00]

只谈论音乐
作者: _.流沙._    时间: 2006-7-20 09:24

PILL 顶你
   一定 一定
作者: 大家同一货色    时间: 2006-7-20 14:15

要有礼貌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如果忍不住 那就骂人不要带脏字
作者: annacoll    时间: 2006-7-20 16:39

我很期待新专辑,非常!
忘不了,必然引起新的争议,可是有什么关系,他就是DAVID
作者: 微微Angel    时间: 2006-7-20 16:44

我都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一会忘不了彩玲,预售完整版,台湾歌迷幸福……还有模仿类似之说,新专辑要发怎么一点风声也没有
郁闷!
太美丽``
不了情
晕了!
作者: 林肯素描    时间: 2006-7-20 17:02

同意同意~ 打算好好写一写
作者: wuyanlin    时间: 2006-7-21 14:08

这才能让社会良性发展啊!!!!!!!!!!!!!!
嘿嘿!
作者: taozhe520    时间: 2006-7-21 14:11

这首与其他翻唱的几首比~~比较好!!!!!
很有惊喜可言!!
作者: rasberry    时间: 2006-7-21 20:42

that's right~
作者: 淘米    时间: 2006-7-24 15:04

嗯!这样才会更有秩序马!
作者: liyixuan31    时间: 2006-7-30 14:16

说写什么哦,我怎么都看不懂哦~~~~我会一直支持DAVID,完整的DAVID
作者: 峰唇DTzErO    时间: 2006-7-30 17:35

句句是金,铭记在心~~~~~~~~~~~~!!
作者: 騫!筆    时间: 2006-7-31 13:30

客观点就对了


慢慢来吧
作者: ellie    时间: 2006-8-1 17:19

强烈支持楼主!
尤其是这点,“假设有其他艺人与David合作,同样需要获得大家的尊重”,看到有的人不喜欢JOLIN就骂得很难听,很不开心~
作者: xiaoyue520y    时间: 2006-8-2 20:42

爱他 就要相信他~~
作者: 傻兔子    时间: 2006-8-3 12:26

觉得还不错,虽然有了不同的风格,但是变化的老大也是好的,造型的话,期待下个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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