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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喆服——《湖北联盟章程》修订中。。。。 [打印本页]

作者: 因陶折服    时间: 2006-2-23 18:33     标题: 喆服——《湖北联盟章程》修订中。。。。

1)。三天以内不登陆者口头警告一次,三天以上一周以下不登陆者记过一次,一周以上一月以下不登陆者行政记大过一次,一月以上不登陆者————————朋友!再见了!保重!!!
2)。遵记守法,不发表反党反政府言论,有发表反陶喆言论者,格杀勿论!可以先斩后奏!(特批)
3)。禁止论坛潜水,禁止论坛挂眼科,发贴光荣!跟帖有奖!
4)。支持原创,有抄袭,复制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划清界限)
5)。欢迎检举揭发,一经查实,必付线人费。
。。。。。。。。。。。。
欢迎大家多提意见,修订章程,为把我盟建设成先进社团(赶超红兴)作贡献!!!
作者: babybabybaby    时间: 2006-2-23 19:31

3)。禁止论坛潜水,禁止论坛挂眼科,发贴光荣!跟帖有奖!
这条严重同意
哈哈
顶下
作者: ai喆    时间: 2006-2-23 19:39

我喜欢第5条~~~~~~~~
作者: 尼古丁    时间: 2006-2-23 20:14

1)。三天以内不登陆者口头警告一次,三天以上一周以下不登陆者记过一次,一周以上一月以下不登陆者行政记大过一次,一月以上不登陆者————————朋友!再见了!保重!!!

好严格。。。
作者: C◎NsT☆N℃y    时间: 2006-2-24 06:34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  闹  眼  子  !!!!!!!

可是我已经很久都没来了....我有罪......
作者: 乖乖の寶貝    时间: 2006-2-24 09:47

哈哈 是这样啊 其实每天蛮多人登陆的 就是发帖少了
作者: 何晶    时间: 2006-2-24 11:44

是不是太搞笑了一点~

希望纯属娱乐!

毕竟谁冒得点自己的事情要做列!!!

要不谁发起个好玩的可持续性话题,让潜水的人也冒个泡

[ 本帖最后由 何晶 于 2006-2-24 11:48 编辑 ]
作者: 乖乖の寶貝    时间: 2006-2-24 18:25

冒泡 哈哈 出来换个气 大家都成了深海雪鱼了
作者: 陈思柳    时间: 2006-2-24 21:23

严重支持第三个~~~
作者: ai喆    时间: 2006-2-24 22:02

我要水起来...........
作者: C◎NsT☆N℃y    时间: 2006-2-25 00:23

不挂眼科!不挂眼科!!!
作者: 因陶折服    时间: 2006-2-25 13:43

偶也是希望大家多冒几个泡!!!
不然太冷清了!!!
纯属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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