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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请安徽联盟 版主 [打印本页]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4 11:12     标题: 申请安徽联盟 版主

现申请担任安徽联盟斑竹职务,请各位领导们对偶进行审查~hoho,谢谢大家,请多关照!
我来论坛也有3个多月了虽然时间不长 但对论坛已经初步的详细的了解
我上网时间基本有保证 网龄有3年了 符合论坛的要求 从我的在线时间可以看的出来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对论坛够真诚 想对大家多做些实事
保证处理版务勤勉、公正,不会以任何理由滥用职权

我准备讲所有安徽的歌迷联合起来 为大家创造出一个可以聊天 多交朋友的论坛版页
我希望能改善本版块的人气,促进安徽地区喆迷相互间的交流
尽管我们安徽的歌迷不是太多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努力把 联盟弄的精彩 希望大家都出出力 我建议在每个市都设立一个 联络站 方便大家联络

成功以后,以后我们会不断的以我们的努力把安徽的吉吉服不断的壮大。在此先谢过各位的支持了。
(都是天下吉吉迷,相逢何必曾相识?) 当然如果不能被被接受我会继续努力早日符合条件

当然希望管理员可以给我一个证明自己为大家服务的机会 可以先试用我觉得我没有能力可以将我辞退
希望可以通过这次应聘更了解论坛

还有联盟版主是要选出来的 不管是谁我都要支持他 我个人比较支持  天蝎②喆  她很努力 也非常的棒

望大家监督 指教

大家可以进入我的个人主页 http://www.wmblog.cn/user1/361/index.html

[ 本帖最后由 永远还在 于 2005-10-5 15:17 编辑 ]
作者: BC    时间: 2005-10-4 12:19

群众我的意见 楼主还不具备做版主最基本的素质 不希望看到“喆服”出现你这样的版主
作者: 耳听聋    时间: 2005-10-4 12:57

仅此平均每天在线的时间?更需要你让大家多多了解你。
喆服联盟版主和其他区的版主不一样,不止是要管好论坛上的事情,更需要有较好的组织能力。
你可以做到不为一点小小事考虑一下大家感受吗?你可以不违法论坛规定然后再很自豪的说出自己在线时间很久吗?
嗯所谓的监督。。我累了
作者: 妖言    时间: 2005-10-4 13:00

前几次的安徽聚会都没有见到你 希望在下次的聚会中能和你相见
作者: Harry    时间: 2005-10-4 13:10

佩服你的勇气和信心
作者: 仙行一步    时间: 2005-10-4 14:15

引用:
原帖由 耳听聋 于 2005-10-4 12:57 发表
仅此平均每天在线的时间?更需要你让大家多多了解你。
喆服联盟版主和其他区的版主不一样,不止是要管好论坛上的事情,更需要有较好的组织能力。
你可以做到不为一点小小事考虑一下大家感受吗?你可以不违法论坛 ...
真是累了。。。错别字都不管了。。。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4 16:56

引用:
原帖由 妖言 于 2005-10-4 13:00 发表
前几次的安徽聚会都没有见到你 希望在下次的聚会中能和你相见
路途遥远啊 很想去的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4 16:57

引用:
原帖由 耳听聋 于 2005-10-4 12:57 发表
仅此平均每天在线的时间?更需要你让大家多多了解你。
喆服联盟版主和其他区的版主不一样,不止是要管好论坛上的事情,更需要有较好的组织能力。
你可以做到不为一点小小事考虑一下大家感受吗?你可以不违法论坛 ...
谢谢 姐姐的意见 我会进一步改进的 希望大家多指点
作者: 一刀    时间: 2005-10-4 17:06

哥哥我颁个最佳勇气奖给你......拿回去珍藏吧....乖..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4 17:29

引用:
原帖由 一刀 于 2005-10-4 17:06 发表
哥哥我颁个最佳勇气奖给你......拿回去珍藏吧....乖..
谢谢 为什么给我奖呢
作者: 天蝎②喆    时间: 2005-10-4 19:20

看来/.....


事情不够成熟嘛
作者: 千兵卫    时间: 2005-10-4 20:06

楼主慢慢来吧....
作者: Jackie    时间: 2005-10-4 20:29

你先从学习做一个优秀的普通会员开始吧。

另外最好不要在站务区灌水,这里是相当严肃的地方|||||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5 10:42

引用:
原帖由 Jackie 于 2005-10-4 20:29 发表
你先从学习做一个优秀的普通会员开始吧。

另外最好不要在站务区灌水,这里是相当严肃的地方|||||
灌水 没有啊
作者: 乱步    时间: 2005-10-5 11:07

坚持就是胜利!!!!
加油!!!
我一直在你!!
My Friend!!!!!!!!!
作者: 夏⊙薄荷冰    时间: 2005-10-5 12:18

慢慢来
加油!!!!!!!!
作者: 朽鸭    时间: 2005-10-5 13:49

引用:
原帖由 永远还在 于 2005-10-4 16:56 发表

路途遥远啊 很想去的
联盟盟主 最重要的是组织能力
如果会员聚会,你都没办法组织,那只能说你离联盟盟主的要求还非常非常远
作者: MAYDAY    时间: 2005-10-5 14:03

SEVEN那个帖子就是你搞僵的还想当斑竹?.....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5 14:57

引用:
原帖由 MAYDAY 于 2005-10-5 14:03 发表
SEVEN那个帖子就是你搞僵的还想当斑竹?.....
有个问题 想要说清楚 你可以问7姐 我一直在帮她解释 不信可以去问7姐
如果真的是我弄僵的 或许我语言上有问题 也希望你可以谅解

[ 本帖最后由 永远还在 于 2005-10-5 15:17 编辑 ]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5 14:58

引用:
原帖由 朽鸭 于 2005-10-5 13:49 发表


联盟盟主 最重要的是组织能力
如果会员聚会,你都没办法组织,那只能说你离联盟盟主的要求还非常非常远
恩这点我知道 谢谢鸭哥的 指点 我以后会尽量去参加聚会的
作者: 黎荔历厘    时间: 2005-10-5 15:01

引用:
原帖由 永远还在 于 2005-10-5 14:58 发表

恩这点我知道 谢谢鸭哥的 指点 我以后会尽量去参加聚会的
小耳是哥哥
鸭鸭是姐姐加油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5 15:10

引用:
原帖由 黎荔历厘 于 2005-10-5 15:01 发表

小耳是哥哥
鸭鸭是姐姐加油
对不起 姐姐 我看头像就以为是了 对不起了 耳哥 鸭姐
作者: 耳听聋    时间: 2005-10-5 16:35

前面说过了你先学好灌水再说吧。。
你这样下去帖子迟早要锁
作者: 罗伯特    时间: 2005-10-5 21:15

本来我不想跟的…………

灌水有路精为径   斑竹无涯苦做舟

加油吧!
作者: Harry    时间: 2005-10-5 23:07

引用:
原帖由 罗伯特 于 2005-10-5 21:15 发表
本来我不想跟的…………

灌水有路精为径   斑竹无涯苦做舟

加油吧!
萝卜这句子改得妙阿
作者: 天蝎②喆    时间: 2005-10-5 23:57

快疯了~

楼主你能不能别到处乱叫大哥大姐啊`没几个叫对的!


居然还有7姐!
我们SEVEN是哥哥好不好~~~~~~~~~~~~~~~~
作者: 有氧窒息    时间: 2005-10-6 01:58

原本已经好久没说话了
可看见这个帖,忍不住喷了...
作者: 五爷    时间: 2005-10-6 02:38

if you can ,everyone in here is can !
but it's everyone in here can ?  no .so you can't.baby ..plz go to sleep....
作者: 26040741    时间: 2005-10-6 13:13     标题: 支持下永远

永远 虽然对你不太了解 但你肯承认以前的错误 这样就很好吗 还有大家 不要因为他以前的错误 就把他枪毙吧 死囚也有机会缓刑呢 不要这样对他了
作者: 炎颜    时间: 2005-10-6 13:40

引用:
原帖由 26040741 于 2005-10-6 13:13 发表
永远 虽然对你不太了解 但你肯承认以前的错误 这样就很好吗 还有大家 不要因为他以前的错误 就把他枪毙吧 死囚也有机会缓刑呢 不要这样对他了
顶。。。。。。。。。

慢慢来,楼主,不用太着急申请盟主的
作者: angel1st    时间: 2005-10-6 15:10

引用:
原帖由 五爷 于 2005-10-6 02:38 发表
if you can ,everyone in here is can !
but it's everyone in here can ?  no .so you can't.baby ..plz go to sleep....
大家友好一点啦,我来插个嘴吧[em]
人需要鼓励的,即使犯了严重的错误,也该给他重新改过的机会,更何况,永远也没有犯过特别严重的错误啦,大家就看他怎么做吧
我觉得,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等着看永远怎么做好一个论坛普通的会员,怎么做好申请阶段的组织工作,怎么和联盟甚至全论坛的人搞好关系,怎么为论坛服务
迷途青年尚需鼓励......
永远加油~~
作者: 罗伯特    时间: 2005-10-6 17:42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希望不和谐的音符永远不在……
作者: 千兵卫    时间: 2005-10-6 19:49

一切慢慢来,别急着当斑竹,做的好自然有人看的见的.
作者: 古古    时间: 2005-10-6 20:43

我个人认为你在发这贴之前要先去看看申请版主的要求和规定

还有
因为你不在省会城市所以可能组织聚会不会太方便
而且大家对你也不是很了解
在我看来
我认为蝎子比较合适,可能是因为我认识她很久的缘故
安徽4次聚会她都来了
而且每次都是她发动的

所以我推荐她
作者: angel1st    时间: 2005-10-6 22:10

嗯,能者居之嘛~
只要有一颗为大家服务的心,有能为大家服务的机会,当不当版主又有什么关系捏
当了版主也是为大家服务,不当版主同样也可以为大家服务嘛

[ 本帖最后由 angel1st 于 2005-10-6 22:11 编辑 ]
作者: sunfishxlp    时间: 2005-10-7 02:08

权利兴趣?OR责任兴趣?
能否给个解释?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7 17:48

引用:
原帖由 sunfishxlp 于 2005-10-7 02:08 发表
权利兴趣?OR责任兴趣?
能否给个解释?
权利 不代表什么 说实话斑竹也没什么权利啊 只是一种想法 想为大家做些事 当不成也无所谓 大家开心就好 也通过申请斑竹可以认识些朋友
作者: 猫一咪    时间: 2005-10-7 23:18

不声请就交不到朋友了?楼主思路不对,一下子讲不明白..
作者: 永远还在    时间: 2005-10-8 16:56

引用:
原帖由 猫一咪 于 2005-10-7 23:18 发表
不声请就交不到朋友了?楼主思路不对,一下子讲不明白..
是想让大家 多了解一些我 也可以让我知道我的不足 人生就要接受挑战
论人生豪迈 大不了从头在来

[ 本帖最后由 永远还在 于 2005-10-8 18:21 编辑 ]
作者: Jackie    时间: 2005-10-8 18:49

好了,申请贴已经贴好了,我们也表态了。
大家能不能不要借此继续灌了。
已经答复过的申请贴不要老是顶上来。
这里是站务区,不是灌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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