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热爱的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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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喆喆
时间:
2005-7-4 11:25
标题:
我热爱的喆服..
早上上喆服....发现到这个关于我自己的处理意见.对于这件事情我自认为很惭愧!
总的来说.我们是因为陶喆走到了一起,有了在一起的信念 而我们加入可喆服~!
我先发表一下整件事情的过程:
我LOVE喆喆(生力青岛)5.27日在喆服注册会员.
5.30日在淘宝网发布本论坛募捐商品vip会员卡以及喆服会服.vip:40 会服:45
在发布喆服的商品时..我忘掉了vip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的意义..
虽然说自己现在也在办vip.但是我的心一直在我们这里!
错了就是错了...重要的是咱要改正..所以:↓
对于这件事情的发生.我!现在在这里 严肃的向喆服的管理.以及一切在喆服的会员说:
对不起!.
.我会从新改正..
我热爱的喆服..
广大热爱陶喆和支持喆服的人们
我的山东联盟的兄弟们!
曾经支持过建立山东联盟的人!
请大家给我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
相信我不会在做出这样的事情.. .. ..
相信我 我会做的更好!
[
本帖最后由 LOVE喆喆 于 2005-10-10 15:21 编辑
]
作者:
jaysong1220
时间:
2005-7-4 11:31
沙发我来做!
这个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吧!
三机,我知道今天上午我和你说了这个事情以后,你一上午都很难过,群里的所以人都理解你!
谁没有犯错误的时候呢?!一上午你都没有在群里说一句话,我们心里也不好受!
不管怎么样?!我们永远都是朋友!!
你的道歉很诚恳,我相信折服的所以朋友也会原谅你的!!
别难过,一切都会好的!
山东联盟需要你!
作者:
仙行一步
时间:
2005-7-4 11:31
知道悔改就可以。。。
“pacie”拼错了。
希望你是真心的^^
努力吧!!!
作者:
罗伯特
时间:
2005-7-4 11:34
哈哈 大家都不会怪你的拉~~ 你也别太自责了!
GGJJ支持你!哈哈
作者:
林肯素描
时间:
2005-7-4 11:35
三季,你表太难过,你是个很好的人,很好的大哥哥,我们都很喜欢你,这件事我们做错了勇于承认,就很好了嘛,希望你今后在喆服过的开心~~
作者:
mmmmiiiikk
时间:
2005-7-4 11:36
呵呵~我是QQ,俺们都理解你了~~~不哭不哭昂~
作者:
海喆
时间:
2005-7-4 11:37
大家都是一家人 过去了 :)
作者:
陶崽
时间:
2005-7-4 12:24
标题:
我很好说话的,原谅你了!
我很好说话的,原谅你了!
作者:
林肯素描
时间:
2005-7-4 12:25
就是,希望斑竹原谅他
作者:
千兵卫
时间:
2005-7-4 12:27
大家会原谅你的...
作者:
一个人的江湖
时间:
2005-7-4 12:37
唉,错字连连
别把年轻当犯错的理由
以后坚决不可再犯
作者:
二毛
时间:
2005-7-4 12:54
有错就改还是好孩子嘛
作者:
青衫客
时间:
2005-7-4 12:55
相信大家会原谅你的!!!虽然事情的过程我还是没有弄懂!!!
作者:
Roc
时间:
2005-7-4 12:58
楼主勇于承认错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我们都会原谅你的。
作者:
Greer
时间:
2005-7-4 13:04
现在就重新开始吧!!!
作者:
guodong1021
时间:
2005-7-4 13:19
浪子回头金不换....不过下次注意啊....这次可是让大家伙们操了不少的心呐!(由感而发)
作者:
寞寞
时间:
2005-7-4 13:34
相信以后你会做好~~~
作者:
Vitamin_D
时间:
2005-7-4 14:00
知错能改的都是好儿童!!!!!1
作者:
6to23我是潇潇
时间:
2005-7-4 15:12
三季。。。大家都会原谅你的,不要这么责怪自己挖。。。
作者:
炎颜
时间:
2005-7-4 15:44
我第一次看到公开道谦的,说明说真得很有诚心
事过了就算了,重新开始,加油!
作者:
pill
时间:
2005-7-4 18:20
已经看到了,我想楼主能如此快的做出回应是非常好的
这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事情,我相信不论是谁都不会有下一次
其他的我在另外一个帖子里写的应该是很清楚了,这里就不想重复了,因为没有必要。
总结一句就是 出发点是好的,方法有些不妥
那么,准山东联盟,加油!发动起你们身边的陶迷吧!这一天不远的!
作者:
天蝎②喆
时间:
2005-7-4 18:28
改过就好
谁都有错
贵在能改啊
作者:
☆musicman
时间:
2005-7-4 18:31
一切都会过去!!!知道错能改就好!!! 我支持建立山东联盟!!!
作者:
wqsjmr
时间:
2005-7-4 19:25
标题:
博爱,宽恕!!!!!!!!!
人生在世,孰能无过?
小伙子知道错了,大家原谅他了,就请斑竹也别为难他了,毕竟,他还刚来不久嘛,也不太了解这里面的'规矩'嘛,david 也是很喜欢给年轻人机会的,天炫就是一个例子啊~~~~
LOVE......以后多注意就是了~~~
作者:
气体
时间:
2005-7-4 19:32
会原量你的 想的开 呀你要记的你是山鸡呀
作者:
幻漩
时间:
2005-7-4 19:51
如果不是营利,那我唯一想不通的是为何要涨价,因为淘宝规定所有运费由卖家承担的
但这些已经无关重要了,真的不重要了。
这种事本身就是不容许,更何况是被极爱喆服的朋友以及创建者看到,这已经涉及到侵权以及会引起他人对喆服不好印象等等(好多楼已经说了,我也不多言——
真的不是为难,只是想强调一下这样的事不能够再发生,不要再有任何一人出现这种行为才是我们想看的
停止吧,大家也不用再争什么了,让时间证明这件事只是个短暂的错误,不是永远,好伐?
都以爱的心态出发,到达爱的终点
作者:
LOVE喆喆
时间:
2005-7-4 20:00
谢谢!....
谢谢你们但是对不起....................
我会更加坚定的留在我们dtfc的!永远... ...
知错就改.... .... 而且我也要去认真的面对我的错误 ,不是么?
我不会因为我的过错而离开喆服!我会更加的去保护我们的"家"
谢谢你们.但是我还要和大家说声: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作者:
Yieyie
时间:
2005-7-4 20:27
LOVE喆喆的道歉我们已经收到,也看到了他的诚意和勇气。
我们不希望伤害大家的感情,所以暂将本帖关闭,不再继续讨论。
这对当事人,对大家都是一个教训和提醒,也是一个经验。
以上的所有帖子我都读过了,谢谢大家对此事的关心,也很高兴看到大家是真的可以包容和理解。
我们一直骄傲着喆服的团结,经过这次,我也更相信这一点。
(希望这样的公告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加油加油!)
欢迎光临 ::喆服-陶喆歌迷会:: (http://davidcn.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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