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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比王菲《花事了》更决绝的黄耀明的《身外情》 [打印本页]

作者: scintilla    时间: 2004-3-21 00:00     标题: [转帖]比王菲《花事了》更决绝的黄耀明的《身外情》

以下是正文 byhurlyburly0127,转自sina
上上个月听王菲那张《将爱》里的《花事了》,林夕的词,印象最深的是那句“记得要忘记”,游戏的人生里短暂告别时候一定要嘱咐对手的话,整只歌里王菲坐在行进的车上里吟唱,家就在前方,在车上只是暂借一程,歌词浅,只这句不浅。

这个月突然听到黄耀明的《身外情》,惊讶得快要疯掉,真是没天理,就在我对他失去曾有的关注后他又恢复了状态,唱出了这样的歌,那是达明时代的气息,却比那时更要人命:)。可恨是这居然是《大块头有大智慧》的主题歌,我看那片子十分钟后就再看不下去,以至于错过了如此的好歌,现在这歌让我改变了对这片子的看法,也许这片子确实是不简单的,只这歌就可以说明!

词同样是林夕,惊讶是也有句“记得要忘记”,却给我印象更深,是“原諒我不記得忘記”,林夕玩排列组合游戏是好手,同样一句话正着说是他反着说也是他,反正多写一只歌赚多七千块(现在还是这个价钱吗)。可是这次我要说,他真有思想,随便写也能写出这样有哲理的好句子,我服了。

《身外情》用的是佛教的基本概念(用我能表达的极限就是“人生应识本来面,莫把他乡作故乡”:))表现爱人死别时候的心情,离别虽然缠绵,可是这位就要“升天”的主人公已经自以为堪破三生,在劝那不忍分离的人,“緣是鏡中花 留在鏡中死”,该带走的都带不走,因为“明日已被今天處死”,就算爱人瞳孔如星,就算曾经尽兴相爱,原来离开人世的时候都是要把这些忘记的。“原谅我不记得忘记”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因为舍不得而仍然在最后一刻想起过去,所以要自责;第二层是已经参透生死,不需要“记得”要去“忘记”,因为连叮咛自己去忘记的那份执着已经破去,这层意思可能是我瞎想的,却是我最喜欢的。这就是比 《花事了》里不断叮咛着自己“记得要忘记”的那位又进了一步,当然更厉害的是连歌也不唱了,只捻花微笑,不过那时候可能一个明白的人都没有了。

歌词真是太美了,我要抄一下,请原谅我不记得要含蓄
身外情(粵)
  
  帶走傷感
  帶不走哭得轉紅了的燈
  記憶隨身
  延續欠你的戲份
  帶走開心
  卻帶不走拖手時的體溫
  微暖質感
  留在臉上還未吻
  
  *給一分鐘我靜靜回味
  將一生一世翻天覆地
  明日已被今天處死
  淚存在原為反映天理
  這一分鐘我站在何地
  怎麼竟跟你活在一起
  緣是鏡中花
  留在鏡中死
  原諒我不記得忘記
  
  帶走身影
  帶不走裝飾你曈孔的星
  放手無聲
  沉默也等於約定
  帶走心境
  卻帶不走分手時的風景
  雲過天清
  忘掉我們曾盡興
  
  當這一雙腳慢慢離地
  拈不走一瞬羨慕妒忌
  誰又記得起
  誰被我歡喜
  延續到下一世的你
  誰又帶得走
  一塊紀念埤
  心中掛著甚麼行李
  

国语版也不错,第一句狂象刘天王,吓得我~~~,好在后面就好了就好了。
帶不走(國)
  
  往前疾走
  要忘記你還有幾個街碩
  一百年後
  這裡已成為河流
  十字路口
  把我送到彼岸還要多久
  放下溫柔
  淪為點頭的朋友
  
  *要忍住淚水一滴不流
  怕變成下輩子的傷口
  如果再見需要理由
  也因為你曾經想回頭
  要回憶變得一無所有
  我們才能夠自在自由
  快樂與哀愁
  如果帶不走
  還有甚麼值得追究
  
  點過的頭
  還活在我腦海裡的鏡頭
  除非枕頭
  化成無知的石頭
  牽過的手
  牽著我的身影在我背後
  甚麼時候
  連這陰影都沒有
  
  不生不滅不淨也不垢
  只有時間才永垂不朽
  身前到身後
  一件不帶走
  又怕甚麼化為烏有
  身前到身後
  愛你的時候
  只為練習苦怎麼受

试听地址:http://music.tt78.com/MusicList/tt78.com_3543.htm
下载:http://www.chinamp3.com/news/album/disc_html/disc3842.php
该链接同样由作者提供



作者: scintilla    时间: 2004-3-21 00:00

关注这篇文章,因为现在开始越来越多地注意黄耀明。有了这个男人,可以连王菲都不要的,他比王菲更前卫更勇于尝试,更新。他那么妖媚,可是听了又很舒服。不过这也是个老歌手了,稍后争取收集资料po上来给大家
作者: Susie    时间: 2004-3-27 00:00

黄耀明?有陶陶的音乐好吗?
作者: LION    时间: 2004-3-28 00: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cintilla    时间: 2004-3-28 00:00

人山人海啊。。。我也一直都没太搞清楚,应该是一个音乐工作室好像
作者: scintilla    时间: 2004-3-28 00:00

引用:
以下是引用Susie在2004-3-27 13:54:52的发言:
黄耀明?有陶陶的音乐好吗?
。。。两个不同类型的,完全不一样的,黄耀明我认为值得听,我喜欢的
作者: huanle1234    时间: 2004-3-30 00:00

引用:
以下是引用scintilla在2004-3-28 19:34:10的发言:
人山人海啊。。。我也一直都没太搞清楚,应该是一个音乐工作室好像
是个工作室,我去找点资料给你们来看
作者: huanle1234    时间: 2004-3-30 00:00

流行淹没在人山人海
  突然发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感动自己了。因为原来以为爱情、以为文学可以很感动,但现在看到爱情是克隆的,文学是盲从的,那只有老实的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耳边响着人山人海的音乐,总是可以联想到独立、有主张的生活景象。他们的音乐没有愤世、没有绝望,没有哲学,只是用时髦的电子颗粒元素包装着流行歌,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重新拉得很近。
  
  人山人海工作室除了有黄耀明,其他人也像武林团体一样,每一位都是一等一的高手。早在1997年,黄耀明参加了当年的香港艺术节,演出其中一个叫做《人山人海》的节目,由于效果很好,他干脆以“人山人海”为名,将这个演出由香港文化中心移师至香港红体育馆表演,这场演唱会名为“创作人山人海演唱会”,特色是标榜翻唱歌曲,将当时流行的卡拉OK歌曲如《友情岁月》、《情深说话未曾讲》、《容易受伤的女人》或者曾经在香港流行一时的电视剧主题曲《狂潮》或《轮流转》、等,这些歌曲在编曲上都经过“人山人海”彻底颠覆一番,全部大变脸,展现与原曲完全不一样的风格,甚至还超越原曲的效果或原唱者的表现,令人耳目一新,获得热烈的反应!好的反响只是个开始,但确是促成黄耀明将“人山人海”组织起来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当然各成员里都有共同的音乐理念:喜欢玩不同的音乐!喜欢玩有人情味道的时尚音乐。

  于是,在黄耀明的倡导下,“人山人海”就顺理成章成为一间音乐工作室,以黄耀明、于逸尧、蔡德才、梁基爵、亚里安和李端娴六人为主的音乐工作室。象亚里安,他常写音乐评论,对音乐拥有非常深入的认识,尤其是香港音乐更是了如指掌;他曾经与香港众多歌手合作,擅长作曲和编曲的工作。在音乐创作上,亚里安曾与林海峰、彭羚、杨千〓、陈珊妮、苏慧伦、郭富城、李克勤、梅艳芳、梁汉文、郑伊健和黄耀明等歌手合作。而打开李端娴的资料,可发现她的“多才多艺”,毕业香港中文大学的她,1993年获得香港演艺学院舞台音响工程文凭,在离开演艺学院后随即加入香港唐楼录音室工作,成为香港少数女音响工程师之一。1999年,她转而成为全职唱片监制、作曲、编曲及混音师。

  除此之外,李端娴和亚里安成立的电子组合“Minimal”,多年来合作创作及制作歌曲,成为香港地下音乐的佼佼者。最近,她更和台湾创作才女陈珊妮合组女子组合“拜金小姐”。像蔡德才、梁基爵这些名字,喜欢香港地下音乐的朋友绝对认为是亲切的名字了。

作者: scintilla    时间: 2004-3-30 00:00

谢谢楼上的哦,我一直想去找的,太懒了
觉得人山人海做的东西没那么主流,在HK乐坛算是比较难得的了,电子做得满好的
梁基爵上次帮王菲做过音乐的
作者: huanle1234    时间: 2004-3-31 00:00

所以《色盲》也打上了人山人海的标记
作者: LION    时间: 2004-3-31 00: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otousun    时间: 2004-4-1 00:00

我九岁开始就疯狂喜欢上黄耀明了!听到他的声音我是死了也能从下面爬上来的!
一直喜欢到现在!!!!!!!!所以我好专一哦!!!!


当年那石头记彻底把我迷倒!
[em15]
作者: scintilla    时间: 2004-4-2 00:00

我最近开始收达明一派、黄耀明、和刘以达的歌。。。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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